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陳致中不滿壹週刊報導「召妓」求償案,雄院上午首次開庭,兩造均由委任律師出庭,雙方各執一詞,審判長認為事實真相,陳致中最清楚,希望他能夠親自出庭陳述。
今天上午九點卅分,審判長洪能超開庭,原告陳致中、壹傳媒等被告均未現身,分別由委任律師羅鼎城、葉銘進出庭陳述,進行爭點整理,庭訊進行一個多小時結束,定九月十三日下午再開。
原告陳致中委任律師羅鼎城指出,被告未善盡查證,以幾乎肯定語氣,報導陳致中召妓,又無法提出證據,應負侵權損害行為。並說,大樓主委應考量其他住戶隱私權,拒絕提供監視器錄影帶畫面。
被告委任律師葉銘進則指稱,被告提出「某人」召妓錄音帶、陳致中休旅車等照片,並採訪「妮可」,已盡合理查證義務,原告若認為報導與事實不符,只要提出住處大樓監視畫面,應該很容易舉證。
審判長洪能超表示,陳致中對整個事實真相最清楚,希望他親自出庭陳述,並一度休息,讓羅鼎誠連絡陳致中未果,陳屆時能否現身,仍有變數。
(2010.8.31 自由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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