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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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喚陳致中3歲女兒? 特偵組澄清:代轉美國訴訟文書

陳致中八日指控特偵組傳訊他夫婦及三歲女兒陳潔歆;陳還以「趕盡殺絕」、「抄家滅族」表達不滿;特偵組反駁指出,檢方只是依據台美司法互助,代為送達美法院通知三人的訴訟文書,陳留學美國,英文讀寫流利,且具有法律專業,並曾致電無暇北上,顯已知悉內情,卻刻意曲解此事,令人遺憾。


陳致中在個人網站指出,傳票上面沒有案由,只有註明「台端有來說明的必要」,才三歲多小孩子,要她到檢察官面前說明什麼事情?是要訊問她嗎?連他自己是讀法律的,也沒辦法理解檢察官為什麼要這麼做。

據指出,美國法院傳喚陳潔歆,是因為扁家在美兩處豪宅,致靚及陳潔歆三人,都是房屋所有權人,法院要求他們在明年赴美答辯說明房產資金來源。

特偵組指出,美國司法部今年七月間,以涉及跨國洗錢為由,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沒收陳致中在紐約市曼哈頓區以及維吉尼亞州的住宅。紐約及維吉尼亞的法院,日前發出通知書,要求陳致中一家三口,赴美答辯並說明兩房屋的資金來源。

法院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協定,請求台灣代為送達給陳致中、黃睿靚、陳潔歆法院沒收訴訟通知書,以及美國司法院訴請的沒收告訴狀。

法務部在今年九月廿九日,接獲美國在台協會通知後,將這些訴訟文書交給特偵組處理,特偵組檢察官蔡秋明,隨即通知陳致中北上領取美方資料。但陳日前致電特偵組,表示因選務繁忙,無暇北上領取。特偵組遂囑託高雄地檢署前往「人文首璽」陳宅代為送達。

特偵組強調,檢方只是依據台美司法互助,代為送達相關書狀,根本沒有要傳訊陳潔歆。

(2010-10-09 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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