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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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押庭今召開 陳水扁:盼享同等司法人權

高等法院今天(1日)上午開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的延長羈押案,陳水扁一開始就表示,這次延押庭的意義不大,因為他認為自己不可能被釋放。陳水扁希望合議庭把他當成一般的刑事被告,享有一般被告的司法人權;但如果被裁定繼續延押,他也只能尊重。延押庭目前仍在進行中。

前總統陳水扁7月被裁定延押3個月,期限到10月18日為止,因此高院1日上午開庭審理是否延長羈押2個月。

庭訊一開始,陳水扁就表示這次開庭意義不大,因為自己不可能會被釋放,他希望合議庭法官把他當成一般刑案被告,讓他跟一般被告一樣享有司法人權。陳水扁也表示,在二審審理期間他該講的都講了,要不要停押、釋放只是法官「要不要」的問題;如果要繼續延押,他也無可奈何,只能尊重、忍耐與等待。

陳水扁在結束7分鐘的陳述後,律師團繼續向法官表示,之前合議庭要求的海外2,100萬美元款項已經匯回1,800多萬,扣除銀行手續費用、違約金以及金融海嘯造成的投資損失,扁家海外帳戶裡的錢幾乎已全部匯回,他們懇請法院依照先前的承諾,讓陳水扁具保停止羈押。

(2010.10.1 中央廣播電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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