扁案衍生的金改弊案,台北地院合議庭,昨日開始結案前的最後言詞辯論庭。吳淑珍不滿公訴檢察官指她把七億四千萬元寄放馬家,還要「厚臉皮」收人家利息,她在庭中強調,利息是馬家自己要給的,後來錢匯出國,就沒有再收利息。希望檢察官講證據,不要有太多情緒性字眼。
吳淑珍最後答辯時說,「我沒有犯罪,希望合議庭判決無罪。」她強調兩億元是馬家自己要捐的,「馬志玲要說我敲竹槓也罷,我根本沒有強迫他。」
北院昨日下午二時卅分,傳喚吳淑珍進行本案首位被告的言詞辯論。深陷「召妓疑雲」的陳致中,昨日首度缺席母親的庭審。
吳淑珍指出,她的哥哥吳景茂說,不知道從國泰世華搬到馬家的行李箱,裡面放七億四千萬元,完全與事實不符。珍說,她有告訴哥哥內藏放的是錢,哥哥也知道是選舉錢。她原本告訴哥哥,只要把行李箱搬到馬家就好,是馬家老大說要打開看看,「哥哥回官邸跟我回報後才回台南,他怎麼不知道是錢。」
吳淑珍也逐一駁斥檢方指控。她說前財政部長林全,連總統都不理了,怎可能如檢察官所說,是她叫馬永成去找林全「喬」元大金合併復華金。針對馬永成認為扁應該知道元大馬家捐款二億元,珍則表示,扁確實不知道她收兩億。「難道夫妻之間的事,會全部都知道?」、「馬永成在外面的事,我全部都知道,他老婆還不一定都知道呢!」
議庭今日上午,將提訊陳水扁,預計三天內辯結扁涉案部分;廿三日傳訊吳景茂夫婦、陳致中夫婦、陳幸妤等十三人,直到九月卅日,完成全部廿一位起訴被告的辯論;宣判日都訂十一月五日下午四時。
(2010.9.15 中國時報)
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
張貼至facebook塗鴉牆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文章總覽
-
▼
2010
(40)
-
▼
9月
(16)
- 陳致中組一邊一國連線 主張綠執政應廢除ECFA
- 楊秋興、陳致中退黨 中評會除名
- 撇召妓疑雲 致靚恩愛出庭
- 二次金改案/吳景茂夫婦認罪 陳致中否認
- 住家人文首璽淹大水 陳致中批壹週刊
- 重用陳致中? 胡志強:8年半前說的
- 汽車零組件需求熱 歐洲訂單今年增20%
- 稱遭搜索是為轉移花博焦點 扁辦:期待民進黨對扁伸援手
- 金改弊案 珍:2億、利息是馬家自己給的
- 召妓男聲紋相似 吳淑珍:非兒子聲音
- 法院證實:召妓男曾與陳致中用同一手機
- 扁否認藏公文 府告公務侵占罪
- 陳致中是個大忙人
- 陳水扁秘密發展核武? 邱毅:這是事實!美情治單位早掌握
- 聲紋比對結果出爐 陳致中要求週刊再提證明
- 爆料扁又要出書 可別中傷台灣
-
▼
9月
(16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