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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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改弊案 珍:2億、利息是馬家自己給的

扁案衍生的金改弊案,台北地院合議庭,昨日開始結案前的最後言詞辯論庭。吳淑珍不滿公訴檢察官指她把七億四千萬元寄放馬家,還要「厚臉皮」收人家利息,她在庭中強調,利息是馬家自己要給的,後來錢匯出國,就沒有再收利息。希望檢察官講證據,不要有太多情緒性字眼。


吳淑珍最後答辯時說,「我沒有犯罪,希望合議庭判決無罪。」她強調兩億元是馬家自己要捐的,「馬志玲要說我敲竹槓也罷,我根本沒有強迫他。」

北院昨日下午二時卅分,傳喚吳淑珍進行本案首位被告的言詞辯論。深陷「召妓疑雲」的陳致中,昨日首度缺席母親的庭審。

吳淑珍指出,她的哥哥吳景茂說,不知道從國泰世華搬到馬家的行李箱,裡面放七億四千萬元,完全與事實不符。珍說,她有告訴哥哥內藏放的是錢,哥哥也知道是選舉錢。她原本告訴哥哥,只要把行李箱搬到馬家就好,是馬家老大說要打開看看,「哥哥回官邸跟我回報後才回台南,他怎麼不知道是錢。」

吳淑珍也逐一駁斥檢方指控。她說前財政部長林全,連總統都不理了,怎可能如檢察官所說,是她叫馬永成去找林全「喬」元大金合併復華金。針對馬永成認為扁應該知道元大馬家捐款二億元,珍則表示,扁確實不知道她收兩億。「難道夫妻之間的事,會全部都知道?」、「馬永成在外面的事,我全部都知道,他老婆還不一定都知道呢!」

議庭今日上午,將提訊陳水扁,預計三天內辯結扁涉案部分;廿三日傳訊吳景茂夫婦、陳致中夫婦、陳幸妤等十三人,直到九月卅日,完成全部廿一位起訴被告的辯論;宣判日都訂十一月五日下午四時。

(2010.9.15 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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